四川日報 2019年11月14日
本網訊(記者 黃大海)“關于對輔警獎懲的依據,國務院有相關規定,但不明確,四川在這方面有一定的探索,我們希望通過立法形式把相關探索成果固定下來。”11月12日,在2020年省政府立法計劃立項論證會答辯環節,面對相關專家對立法項目必要性的提問,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如是回答。記者了解到,這是我省首次以答辯形式對行政立法項目進行論證。
當天的立法計劃項目論證會包括項目介紹和答辯兩個環節。在項目介紹環節中,24個立法項目提出單位分別對立法項目的前期調研工作、立法依據、上位法情況以及項目成熟度等做詳細介紹。
在答辯環節,來自省內高校的學者、省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省人大省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以及律師等9人組成的專家團,分別對每個項目進行提問,相關單位負責人作答,最后再由專家給出建議并對項目的必要性、緊迫性和可行性進行評估,最終討論決定是否推薦進入2020年省政府立法計劃。
記者了解到,當前,省直部門的立項申報積極性都很高,希望通過立法推進本單位、本行業、本系統工作法治化,但由于一些立法項目前期調研工作不充分、立法力量準備不足,加之立項論證審查把關不嚴,列入立法計劃后最終成了“夾生飯”,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立法進程,損害了立法權威。“要確保立法高質量,首要任務就是要把好立項關。”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專家論證過程中加入答辯這一環節,就是通過綜合評議,形成專家論證意見,確保立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