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12月31日
◎林火燦
消費扶貧是社會各界通過購買來自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產品與服務,幫助貧困人口增收脫貧的一種扶貧方式,也是全社會助力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手段。但鼓勵動員社會各界消費扶貧不能層層攤派指標、分解任務,而是要始終堅持市場化運作,堅持因勢利導,采取自愿原則,著力激發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5個部門聯合發出倡議,動員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金融機構、大專院校、醫療單位,將消費扶貧納入定點扶貧和結對幫扶工作內容,在同等條件下持續擴大對貧困地區的產品和服務消費。
消費扶貧是社會各界通過消費來自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產品與服務,幫助貧困人口增收脫貧的一種扶貧方式,也是全社會助力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手段。我國物產豐富,許多貧困地區擁有大量品質高、無公害的特色農產品資源??墒?,受地理位置相對偏遠、物流設施相對落后、信息流相對閉塞、品牌知名度不高、商業土壤貧瘠等多重因素制約,許多特色農產品“養在深閨人未識”。這也導致來自貧困地區的農產品經常遭遇賣不上好價錢甚至賣不動。此次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15個部門發文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消費扶貧,就是要通過“以購代捐”“以買代幫”等方式,促進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和貧困地區產業持續發展。
對于廣大消費者而言,通過積極參與消費扶貧,不僅可以買到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品質的農產品,滿足消費升級需求,也能以實實在在的行動幫助更多困難群眾,為脫貧攻堅貢獻力量,使“買買買”的價值得到升華。
對于貧困地區的廣大群眾而言,借助消費扶貧的營銷渠道,可以讓更多的特色農產品便捷順暢地進入市場,使當地的農產品特色品牌為市場所熟知,這不僅能直接帶動他們增加收入,激發他們勤勞致富和干事創業的動力與活力,還能為當地經濟的發展蓄積持久的動力。
需要注意的是,消費扶貧本質上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你賣我買”的商品和服務的交易行為。在開展消費扶貧過程中,既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的作用,鼓勵相關機構和部門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也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按照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動消費扶貧工作,使發達地區的消費潛力更好地轉換為受幫扶地區的脫貧動力,切實推動受幫扶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具體來說,在鼓勵動員社會各界擴大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消費的過程中,不能層層攤派指標、分解任務,而是要始終堅持市場化運作,堅持因勢利導,采取自愿原則,著力激發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引導更多的企業到貧困地區建設生產基地,積極購買受幫扶地區的產品和服務,并與受幫扶地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銜接關系。
對于受幫扶地區而言,不能因為上級部門發文倡議動員,就產生“等、靠、要”的思想,甚至對本地特色農產品待價而沽、哄抬價格,而是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實實在在地抓住消費扶貧相關政策給當地帶來的良好發展機遇,著力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打通制約消費扶貧的痛點、難點和堵點,做優做強特色優勢產業,拓寬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渠道,提升農產品供應水平和質量,為各界參與消費扶貧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也為實現經濟社會的長遠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