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5月02日
本網訊(包旭杰)為規范和促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改善農村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實現貧困對象脫貧奔康,日前,州人民政府印發《甘孜州扶貧開發管理辦法》。
我州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無論在建立專項、行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還是精準識別、資金投入、項目確定等,主要靠行政手段來推動,急需從法規制度層面予以規范和固化,需要一個綱領性的文件加以規范,以此推動我州農村扶貧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辦法》共6章59條,分別為總則、扶貧標準和對象、扶貧開發規劃和措施、扶貧開發管理和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辦法》明確了適用范圍、農村扶貧開發定義,明確了貧困標準的制定、農村扶貧開發范圍、識別方法及程序等,明確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全州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中的職責,對基礎扶貧、產業扶貧、新村扶貧、能力扶貧、生態扶貧等五大扶貧工程和干部駐村幫扶、智力支持、易地扶貧搬遷、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特色種養植(殖)業、鄉村旅游業、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因病致貧返貧、貧困地區教育、生態環境、科技服務、“10·17”國家扶貧日活動開展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和細化。《辦法》明確了農村扶貧開發項目整合機制、項目資金管理、工作考核、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和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監察、審計等制度;明確扶貧開發工作中違紀違規處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