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7年02月10日
我省出臺加強換屆后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意見
本網訊(龐瑩)省依法治省辦日前出臺《關于加強換屆后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加強隊伍建設,切實加強對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著力優化機構設置、選強領導干部、配強工作力量。各地各部門分管依法治理工作的領導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頻繁變動。
黨委“一把手”統領,專職副書記主抓。各市(州)要進一步健全市(州)委書記任組長統領、專職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主抓的領導小組;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州)委辦公室(廳),由市(州)委一名副秘書長任專職辦公室主任,如主任為兼職,須設專職副主任;市(州)委辦公室(廳)要設置專門科室、落實人員編制、建好建強班子隊伍,為依法治市(州)提供組織保障。縣(市、區)和鄉鎮(街道)的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由黨委“一把手”任組長統領,縣(市、區)由專職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主抓,鄉鎮(街道)由分管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主抓。各地各部門選配的依法治理辦公室主任,要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謀劃執行能力、歸納概括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
各地要堅持“供需”對接,分層次有針對地開展依法治理培訓。各市(州)、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及時開展換屆后的專題培訓,同時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法治培訓。省依法治省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培訓,使參訓人員明確基層法治抓什么、誰來抓、怎么抓、如何評估、評估結果怎么用等基本問題。
意見分層次確定了培訓對象和培訓主體。市(州)相關負責同志由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負責培訓。市縣兩級負責培訓四類人員:換屆后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分管副書記,及相關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和分管領導;市縣鄉三級部門推進依法治理的相關負責同志;縣鄉兩級依法治理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具體推動工作的骨干人員;各地各部門認為應參加法治培訓的其他人員。